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
广东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
| 索引号: | 006939991/2016-00113 | 分类: | |
| 发布机构: | 广东省财政厅 | 成文日期: | 2016-04-14 |
| 名称: | 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| ||
| 文号: | 粤财法〔2016〕11号 | 发布日期: | 2016-04-14 |
| 主题词: | |||
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
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顺德区财税局,财政省直管县(市)财政局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:
根据国家统一部署,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,从5月1日起,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、房地产业、金融业、生活服务业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现将《广东省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级财政、国税、地税等有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,在当地党委、政府和营改增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根据方案分工,狠抓工作落实,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。
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
广东省地方税务局
2016年4月14日
- 广东省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.doc